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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
一、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联系观点和发展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
(一)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1.普遍联系原理的基本内容
(1)联系的客观性。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联系都是相互联系。联系与区别互为前提。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主观认识和意志为转移;联系都是现实的、具体的,不是主观幻想的。
(2)联系的普遍性。
联系的普遍性表现在:①世界上任何事物、现象都不能孤立存在,其内部以及同周围其他事物、现象之间都存在某种联系,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阶段之间也总是相互联系;②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系统或系统中的一个要素而存在。系统是许多要素相互联系,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整体,它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相对稳定性,不是杂乱无章的事物的集合;要素是组成一个系统而且相互联系着的单元或部分。整体离不开部分,部分离不开整体,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整体是各部分的有机统一。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其三,任何事物、现象可以通过一系列“中介”、“转化”而沟通起来,都是整个世界普遍联系之网上的一个环节。
(3)联系的多样性。
联系的多样性表现在:不同的物质运动领域、不同的具体事物之间有不同的联系;不同条件下有不同的联系,联系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联系的形式是多样的,主要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
2.这一原理的意义
(1)坚持用联系的、全面的和系统的观点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反对孤立的、片面的观点和思想方法。
(2)要从普遍联系的总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功能,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树立整体观点和系统观点。
(3)在实践中要尽可能全面分析和把握复杂多样的多种联系,并从中着重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科学的任务是发现事物的本质、必然的联系。
(二)联系与系统
系统是由事物内部互相联系着的各个要素、部分所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论的主要方法论原则:⑴整体性原则,即系统的有机整体的功能大于部分的机械之和。⑵动态有序性原则。系统的联系是有序的,这种联系存在于发展变化之中。⑶最优化原则,即系统在一定条件下达到总体目标实现的最佳状态。
系统由要素构成,系统和要素的关系,是整体(全局)与部分(局部)的关系。⑴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没有部分,不会有整体;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⑵整体对部分起支配、统帅、决定的作用,而部分处于被支配、被决定的地位。⑶整体是各个部分有机的结合,其功能大于各个部分机械相加之和,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⑷部分影响整体,对整体具有反作用。在特殊情况下,当某一部分成为整体的主要环节时,对整体起决定作用。
(三)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发展的实质;发展的过程性
1.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发展的实质
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根源于“物质的本性”(恩格斯语)、事物的内在矛盾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前进、上升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方向和总体趋势,下降、倒退则总是暂时、局部的现象,它只能干扰而不能消除前进上升的必然性;新生事物在某个地方、某个时候遭受挫折甚至夭折,但它在另外某个地方、某个时候又以“铁的必然性把它重新产生出来”,新事物必然最终战胜旧事物;发展存在于物质形态、物质反映形式、物质运动方式的前进演化中,存在于自然、社会和思维一切领域的运动过程之中。在事物的前进运动中,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实现了真正的发展,是发展的决定环节,因此它是发展的实质。
2.发展的过程性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⑴任何事物的存在本身都是作为一种特定的运动过程而存在的;⑵任何事物的存在总是暂时的;⑶过程即事物产生、发展和灭亡并转化为他事物的历史,每一过程都要被另一过程所代替;⑷前进发展是世界总过程的主导方向;具体过程是有始有终的,有限的、世界是由无数有限的,具体过程构成的。这体现了:a.它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彻底的革命批判的精神和实质,要从“暂时性方面去理解”一切事物;b.要坚持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抗的规律,正确对待新生事物;c.承认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还是一成不变事物的集合体,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之一。
二、对立统一规律
(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列宁得出这一论断的理由: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唯物辩证法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对立面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联系,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也是对立面之间的斗争和统一。只有把握对立统一规律,才能深刻理解普遍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和实质。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以及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等等,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3)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斗争的焦点,是它们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4)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分析方法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二)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诸要素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哲学范畴。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是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关系。它具有两种基本含义:a.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前提,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b.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指:a.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和趋势。b.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广泛的哲学范畴,不能把它简单理解成政治领域里敌对势力之间的斗争。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a.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它们是对立面之间同时存在的两种相反相成的基本关系。同一性离不开斗争性,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没有不包含斗争性的纯粹的同一性。斗争性存在于同一性当中,也没有离开同一性的斗争性。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对立面当中同时存在的两种基本关系,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3.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a.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紧密结合中实现的。b.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1.保持事物的相对稳定,是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这是事物发展的重要前提。2.矛盾双方互相吸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因素,在相互利用、相互促进中各自得到发展。3.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C.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1.在量变过程中,矛盾的斗争性推动着矛盾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事物的质变做准备和创造条件。2.在质变过程中,矛盾的斗争性推动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
4.这一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树立从对立中把握统一,从统一中把握对立的辩证思维方法,不断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顺利发展。割裂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表现为两种形而上学的片面性错误:一种是只承认同一性,否认斗争性,在绝对同一中思维。它在政治上一般会导致右的错误;另一种是只承认斗争性,否认同一性。它一般会在政治上导致“左”的错误。我们党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在统一战线中“又联合又斗争”的策略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等等,都成功地运用了这一原理。
(三)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1.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表现在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中,同时又是在内因和外因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的。
(2)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的、第一位的原因,因为它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归根到底决定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速度以及外因作用的效果大小。否认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形而上学世界观的根本错误所在。
(3)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和第二位的原因,它影响事物的方向、速度和具体过程,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否认外因的作用,是形而上学的另外一种片面性。
2.这一原理的意义
这一原理是我们党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哲学基础。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要依靠我们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自己的力量,同时要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方法和经验,以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
(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
矛盾的普遍性,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简言之,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普遍性提供了科学认识事物的总的方向。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其各方面的特点。矛盾特殊性表现为:不同运动形式、不同事物、不同过程和阶段有不同的矛盾;矛盾地位的不平衡性;矛盾解决形式的多样性(一方克服另一方;双方同归于尽;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矛盾的特殊性规定了事物的特殊本质,是区别、认识事物的前提和基础。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1)两者是相互区别的。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具有绝对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具有相对性。
(2)两者是相互联系的。其表现在: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即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没有离开特殊性而独立存在的普遍性;特殊性又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一般是个别的一部分或本质;一切事物都是特殊性和普遍性、个性和共性、个别和一般的辩证统一。
(3)两者的区别是相对的。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在另一场合转化为特殊性;反之亦然。
3.这一原理的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这一原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哲学基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否则就会走上邪路。同时,又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反映我国的具体特点,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我国具体国情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与个别相结合”、“抓典型”等工作方法,都是这一原理的运用。
(五)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矛盾方面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矛盾方面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
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在许多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两者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和影响;主要矛盾规定和制约着非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的解决对主要矛盾的解决也起重要作用。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努力找到并集中主要力量去解决主要矛盾,紧紧抓住工作的重心;同时,也要注意非主要矛盾的解决。即抓住重心,照顾一般,有主有次,主次结合。
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主要矛盾方面是在矛盾两方面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非主要矛盾方面是处于服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方面决定的。主要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矛盾方面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随之事物的性质也发生变化。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观察问题,①要看主要矛盾方面,看主流。主要矛盾方面决定事物性质。颠倒主次,就不能正确判断事物的性质或本质,以致迷失方向;②要注意非主要矛盾方面,不能忽视支流,因为非主要矛盾方面可以转化为主要矛盾方面。要注意和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3.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矛盾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原则。
辩证法的“两点论”,就是一分为二地全面看问题,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与“两点论”对立的是形而上学“一点论”。辩证法的“重点论”,就是在多种矛盾中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在矛盾两方面中,着重把握其主要方面。与之对立的是形而上学“均衡论”。“均衡论”貌似全面,但否认重点,把各种矛盾或矛盾的两方面平均看待。
“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辩证法的“两点论”内在地包含着“重点论”;“重点论”则以“两点论”为前提,没有两点就无所谓重点;“重点论”是“两点论”的进一步深化。
(六)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1)联系、全面观点和孤立、片面观点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用联系、全面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用孤立、片面的观点看世界。
(2)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世界,认为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形而上学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即使承认变化,也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3)承认矛盾的观点和否认矛盾的观点的对立。
唯物辩证法承认矛盾,并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形而上学则否认矛盾,并把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归结为外力的作用。这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焦点。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防止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虽然在日常经验的范围内和科学研究的搜集材料阶段有其存在的历史理由,但一旦踏入广阔的研究领域便暴露出它的狭隘性和局限性,成为束缚思想的桎梏。因为形而上学所执著的“片面”、“静止”确实是客观事物固有的,就使得这种片面、静止的认识似乎是合理有效的,从而还有一定的市场。我们必须具体分析其错误,才能坚持辩证法,防止和克服形而上学。
三、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及其关系
(一)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它是由事物内在的矛盾特殊性决定的。质和事物是不可分的,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分析事物的特殊矛盾和属性,特别是通过分析本质属性把握质。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的起点和基础。
量: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具有多样性,量和事物不可分,但量与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认识由质到量,是认识的深化。认识量才能精确地认识事物。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一切事物都是特定质和量的统一,都有自己的度。度有两个极限,称之为关节点。一旦超出或破坏了度,质和量的统一体就发生破裂,一物就转化为他物。认识度的意义:a.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度,可以使人们知道,量的变化在什么范围内不改变事物的质,超过这个限度,事物就发生质变。b.把握事物的度,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质,具体划清不同质的事物的界限。c.如果需要改变事物的性质,则必须勇于突破事物的度。
(二)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1.量变和质变的含义和特点
事物的发展过程,经由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对事物度的突破,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连续性的中断(即非连续性)。量变一般不显著,速度缓慢,质变则变化显著、迅速。事物变化是否超越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量变和质变的区别具有相对性。
2.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先有量变,后有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前
提和基础;质变不会凭空发生,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质变打破旧质对量变的限制,巩固量变的成果;在前进性运动中,质变造成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因此它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质变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表现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特征,表现为新质和旧质要素的量的此消彼长。量变——质变——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和转化,这就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基本内容。
3.这一规律的意义
理论意义: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认为质变可以凭空突然发生,这是“激变论”的观点。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则是庸俗进化论的观点。实践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量变和质变的统一,把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远大目标和埋头苦干精神辩证统一起来;邓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三)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在事物的前进发展中,事物的内部矛盾可以划分为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或称之为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方面是指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的方面;否定方面是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促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是对立的统一,两者既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肯定方面处于支配地位时,事物保持原有性质和自身的存在,一旦否定方面取得支配地位,事物就改变其根本性质,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达到对原有事物的否定。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否定就是肯定。
(四)辩证的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1.辩证的否定观的基本内容
(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否定方面和肯定方面相互斗争,最后否定方面战胜了肯定方面,新事物产生,旧事物灭亡。事物的发展、内部矛盾的展开和解决是通过自我否定实现的。辩证的否定是客观的自我否定。
(2)辩证的否定是发展和联系的环节,是“扬弃”。辩证的否定有两个基本特征:①它是发展的环节。否定是旧质向新质、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和飞跃,没有否定就没有发展;②它是联系的环节。否定把新事物和旧事物联系起来,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同时保留了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成分和内容。辩证的否定作为事物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叫做“扬弃”。所谓“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既批判又继承,是包含着肯定的否定。
2.辩证否定观的方法论意义
在理论上,要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反对形而上学的否定观。形而上学否认事物的内在矛盾,把否定看成是外力强加于事物的,是外力作用的结果;是主观任意的否定;它在绝对对立中思维,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把肯定和否定绝对对立起来,是抽象的否定。在实践上,要坚持辩证否定观的革命、批判精神和科学分析态度的辩证统一。一方面,辩证否定“在对现存事物肯定的理解中包含”对其“否定的理解”,即“必然灭亡的理解”,“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另一方面,要坚持对一切事物采取辩证否定的科学分析态度,反对简单地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在改革开放中,对中国传统文化、对资本主义采取辩证否定的态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唯物辩证法的几对范畴
(一)现象和本质
1.本质和现象的含义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它是由事物的特殊矛盾决定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现象中有真象和假象。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面歪曲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假象也是客观的,是由各种条件造成的,不能把它同标志主观反映范畴的错觉混为一谈。
2.本质和现象的辩证统一关系(1)本质和现象的区别与对立:①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本质是同类现象的共性。②现象是多变的,易逝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③现象表现于外、是表面的,可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本质深藏于内,是深刻的,靠理性思维才能把握。④现象是丰富多样的,本质是单纯的。(2)本质和现象的统一:列宁说:本质在显现;现象是本质的。本质是现象的根据,决定现象,通过现象来表现;现象表现着本质,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一切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辩证统一。
(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一)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表现在:⑴地位不同。必然性处于支配地位,偶然性处于从属地位。⑵根源不同。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非根本矛盾或外部矛盾造成的。⑶作用不同。必然性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前途和方向,偶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进程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使事物发展的趋势带有这样或那样的特点和偏差。(二)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表现在:⑴必然性不能离开偶然性,必然性总是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必然性要通过偶然性为自身开辟道路,没有纯粹的必然性。⑵偶然性也不能离开必然性,偶然性总是表现着必然性,补充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制约。⑶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综合作用的结果。⑷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批判两种错误:a.要批判形而上学机械决定论。机械决定论夸大必然性,否认偶然性,主张一切现象都是纯粹必然的。b.要批判唯心主义非决定论。非决定论夸大偶然性,否认必然性,把一切都看成是纯粹偶然的。
在哲学上,凡是承认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必然性、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的哲学观点和学说,称之为决定论,一般属于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精神决定论和神学宿命论是伪决定论。凡是否认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必然性、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的哲学观点和学说,称之为非决定论,属于唯心主义。只承认规律性、必然性、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而否认人的能动性、偶然性、因果联系的复杂性,称之为机械决定论。既承认规律性、必然性、因果联系客观普遍性,又承认人的能动性、偶然性、因果联系复杂性,称之为辩证决定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
(三)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的含义及因果联系的特点
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由于原因作用而被引起的现象。因果联系的特点是:原因在先,结果在后;共变性;因果联系的本质特点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并非所有的先后相继关系都是因果联系,“在此之后”不等于“因此之故”。
2.原因和结果的辩证统一关系
(1)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在特定的因果链条中,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不能倒因为果或倒果为因。在不断发展的因果链条中,两者的区分又是不确定的,即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也就是“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
(2)原因和结果是相互依存的。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没有无因之果和无果之因。
(3)两者是相互作用的。原因引起结果,结果又反作用于原因,使结果转化为原因,原因则转化为结果。
(4)因果联系具有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其客观性、普遍性是指因果联系不以人的认识和意志为转移,存在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一切领域之中。其复杂性表现为: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复合因果等等。
3.这一原理的意义
(1)在理论上,要坚持承认因果联系客观普遍性和复杂性的辩证决定论,反对否认其客观普遍性的唯心主义非决定论和否认其复杂性的机械决定论。
(2)在实践上:①承认因果联系是科学认识的前提,不断地发现因果联系是科学研究的任务。②研究因果联系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觉性和调控性,少犯错误,并预测未来。
(四)可能性和现实性
1.可能和现实的含义
可能是指现实事物中所包含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
现实是指现在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实际存在性,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把握现实范畴,应当注意它和必然性的联系,只有合乎必然性的东西才是现实的,丧失了必然性,迟早一定变成不现实;同时,它又受着偶然性的影响。
2.可能性的复杂性及可能和现实的相互依存和转化(1)把握可能这一范畴,要注意:
①要区分可能和现实。②要区分可能和不可能。③要区分现实的可能和抽象的可能即非现实的可能。前者是根据和条件比较充分,在现在条件下就可以实现的可能;后者是根据和条件不充分,在现在条件下尚不能实现。④要区分多种可能,特别是两种相反的可能——好和坏、胜利和失败的可能。⑤要区分可能性的量,即概率的大小。
(2)可能和现实的相互依存与相互转化:
可能和现实的相互依存表现为: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性,没有可能的东西不会变成现实;没有现实,也就没有可能性,不能实现的东西也就是不可能的东西。
两者的相互转化表现在:可能性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现实,在现实中又产生新的可能,新的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又转化为现实,这就构成了事物发展的历史过程。
3.这一原理的意义
(1)一切工作从现实出发,立足现实。
(2)对可能作出全面分析,不做那些不可能的事情,力争好的可能变成现实,防止坏的可能变成现实,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
(3)根据实践需要,积极创造条件,集中力量办那些有现实可能性的事情,并根据可能的大小精确规定行动目标和实施步骤。把抽象的可能性当做现实的可能性,一般会犯急躁冒进的错误;把现实的可能性当做抽象的可能性,会犯滞后保守的错误;忽视抽象的可能性的意义,往往会目光短浅,丧失感觉,或失去远大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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